5月28日,在京參加十三屆全國人大三次會議的全國人大代表、湖南科美達電氣股份有限公司總經理兼技術總監陳勇彪高興地告訴記者,去年全國人大會上,他領銜提出的《關于在反不正當競爭法第十七條中增加侵害商業秘密損失賠償相關內容的議案》入編了《全國人大代表議案選編》,入編理由是“形式要件充分,分析有理有據,條理清晰”。這個議案同時在全國人大常委會相關修法決定中,得到具體體現和落實。
據悉,提出議案是人大代表執行代表職務的重要形式之一,在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會議期間,人大代表可以聯名就制定、修改、解釋法律提出相關議案。根據社會實際和代表提出的議案,2019年4月23日,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于修改反不正當競爭法”等八部法律的決定,其中對反不正當競爭法法律責任的修改,就在第十七條中加大了民事賠償責任,與陳勇彪所提議案內容基本一致。
陳勇彪表示,作為一名來自民營企業的人大代表,能夠通過議案的形式,推動反不正當競爭法的修改,是一件十分不容易、也是值得高興的事情。能夠為實體經濟的發展共同營造良好的法制營商環境,既是代表的責任和義務,也是一份榮譽和榮耀。陳勇彪感慨:“我將倍加珍惜人大代表身份,更好地為民代言,履職盡責。”(來源:經開區新聞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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